Rules 住宿规则
住宿规则
为了确保宾客的安全和舒适,川越东武酒店根据住宿协议第十条制定了以下使用条款。请您务必遵守这些规定。如果您不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可能不得不拒绝您的入住和使用酒店设施。此外,请注意,对于因您不遵守这些规定而导致的任何意外事故,酒店概不负责。
第一条:客房的使用
- 1. 请查看客房内的疏散路线图,该图清晰地张贴在客房入口门内侧。
- 2. 入住期间,请务必从里面锁好门和门锁,尤其是在睡觉的时候。
- 3. 当有人敲门时,请在门锁开启的情况下开门,或者通过猫眼查看。此外,如果您怀疑有入侵者,请勿随意开门,并务必联系前台。
- 4. 所有客房均为无烟客房。严禁在客房内吸烟。请注意,如发现吸烟行为,您将被收取特殊清洁费和客房取消费。
- 5. 未经酒店许可,禁止在客房和走廊内使用明火、蜡烛或任何其他取暖或烹饪设备。严禁在客房内烹饪。
- 6. 未经酒店许可,严禁将客房用于住宿以外的用途,如商业活动(展览等)。
- 7. 未经酒店许可,请勿移动房间内的任何家具,也请勿将任何个人物品带出房间。如有任何物品遗失或损坏,您可能需要赔偿实际损失。
- 8. 请在大厅接待访客。
- 9. 长期住宿合同不创设任何租赁权、住宅租赁权或《住房和租赁法》或其他与住房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10. 我们严禁接待除已登记客人以外的任何人。
- 11. 未经父母许可,我们不允许未成年人留宿。
第二条 客房钥匙卡
- 1. 入住期间离开房间时,请务必带上房卡并确保房门已锁好。
- 2. 离开酒店时,请务必将房卡归还至前台或自助缴费机。
第三条 贵重物品
- 1. 入住期间,请将现金、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存放在房间内的保险箱中。
第四条 委托给我们的物品
除非另有规定,您的物品将按以下方式存放。未按规定存放的物品将根据法律规定被视为您不打算取回的物品。
- *过夜客人和非住宿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可以保管1个月。
第五条 失物招领
遗失物品将保管 7 天(包括找到当天),之后将移交给最近的警察局。
第六条账户
- 1. 入住时需缴纳房费押金。(押金包含房费、服务费和税费。)
- 2. 您可以使用现金、代金券、住宿券、信用卡或酒店认可的任何其他付款方式支付住宿费用。即使在您入住期间,酒店也可能要求您结清账单。
- 3. 如果付款人不是客人,而是由其他人支付,且未在指定日期前收到付款,我们将直接向客人索要付款。
- 4. 对于在非酒店经营的商店购买的商品或在酒店外购买的商品,我们不提供预付款,也不接受送货到酒店的货到付款包裹。
- 5. 除了法定税费外,我们还会收取账单金额的 10% 作为服务费,因此我们婉拒任何小费。
第七条 应停止的事项
请勿携带任何可能干扰酒店其他客人的物品或从事任何可能干扰酒店其他客人的行为。
- 1. 狗、猫、小型鸟类和其他宠物(导盲犬除外)
- 2. 易燃或可燃材料
- 3. 散发恶臭或有毒的物品。
- 4. 法律禁止持有的其他物品
- 5. 赌博、恐吓行为、扰乱秩序的行为,或任何冒犯或妨碍其他顾客的行为或言语(包括噪音等)
- 6.穿着睡衣、拖鞋等走出客房。
- 7. 分发广告和宣传材料、销售商品、招揽等。
- 8. 请勿在四楼大厅内饮食(咖啡除外)。
- 9. 未经许可,公开披露在酒店内拍摄的用于商业用途的照片、视频等。
- 10. 将个人物品无人看管地留在走廊、大厅或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