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和条件

Terms of Use 条款和条件

  • 住宿条款及细则
  • 住宿规则
  • 酒店预订服务条款及细则
  • 宴会厅使用条款
  • 餐厅条款及细则

住宿条款及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 1. 本酒店与客人之间订立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应受本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条款和条件中未规定的事项应受法律法规或普遍惯例的约束。
  •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但如果酒店在法律和惯例允许的范围内同意特殊的条款和条件,则该特殊条款和条件优先适用。

第二条(住宿合同申请)

  • 1. 任何希望预订这酒店的客人必须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 (1)宾客姓名及人数
    • (2)入住日期和抵达时间
    • (3)住宿费(原则上,按附录1所列的基本住宿费、服务费和税费计算。)
    • (4)a. 申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b. 支付住宿费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 (5)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2. 如果客人要求将住宿时间延长至上一段第 2 项所规定的日期之后,酒店将在客人提出要求时,将此要求视为新的住宿合同申请。

第三条(住宿合同的订立等)

  • 1. 住宿合同在酒店批准前条所述申请后即告成立。但是,如果酒店能够证明其并未批准该申请,则本条不适用。
  • 2. 根据前款规定订立住宿合同时,您须按酒店规定的日期支付酒店确定的押金,押金金额不超过住宿期间的住宿费。
  • 3. 押金将用于抵扣客人最终需支付的住宿费用。如遇需适用第6条和第18条规定的情况,押金将首先用于支付罚款,其次用于支付赔偿金,剩余款项将在客人根据第12条支付所有费用后退还。
  • 4. 如客人未在酒店按照第2款规定指定的日期前支付订金,则住宿合同失效。但此规定仅适用于酒店已告知客人订金支付截止日期的情况。

第四条(免除申请费缴纳要求的特别协议)

  • 1. 尽管有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酒店可以在合同订立后,同意一项特别协议,免除支付该款规定的押金的要求。
  • 2. 如果酒店在接受住宿申请时,没有要求支付第 2 条第 2 款规定的押金,也没有规定支付该押金的期限,则视为已达成前款规定的特别协议。

第五条(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我酒店保留拒绝签订住宿合同的权利:
  • (1)当住宿申请不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时。
  • (2)当客房已满时。
  • (3)当认为寻求住宿的人可能会在住宿期间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 (4)当寻求住宿的人被认定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a)至(c):
    • (i)《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不公正行为法》(1991年第77号法律)第2条第2款所定义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该法第2条第6款所定义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准成员,或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有关联的人员。
    • (b)当公司或其他组织受黑帮组织或其成员控制时。
    • (c)公司高管中包含任何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公司。
  • (5)当入住酒店的人可能给其他客人造成重大不便,或者发生此类行为或举动时。
  • (6)当寻求住宿的人是患有《酒店经营法》(1948 年第 138 号法令)第 2 条第 6 款所定义的特定传染病的病人时。
  • (7)当寻求住宿的人进行人身攻击(殴打、伤害)、心理攻击(威胁、诽谤、中伤、侮辱、辱骂)、要求跪拜,或任何其他行为,且满足该要求的方式和方法与该要求的内容的有效性不符时,或者当某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例如不公平的折扣、合同中未包含的交通或其他过度服务,或者当确定该人以前在本酒店或其他酒店有过类似行为时。
  • (8)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况而无法提供住宿时。
  • (9)除(7)外,当厚生劳动省条例(酒店经营法第5条“特定请求法”)和都道府县制定的酒店经营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适用时。

第六条(客人取消合同)

  • 1. 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取消住宿合同。
  • 2. 如果酒店因自身原因取消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不包括酒店已规定订金支付期限并根据第3条第2款要求付款,而客人在该付款期限前取消住宿合同的情况),酒店将按照附录2的规定收取取消费用。但是,这仅适用于酒店已根据第4条第1款同意特别协议,并在同意该特别协议时已告知客人其取消住宿酒店需支付取消费用的情况。
  • 3. 如果客人未在入住当日晚上 8:00 前抵达(或如事先指定了抵达时间,则在指定抵达时间后两小时内抵达),且未与酒店可视为客人已取消预订。

第七条(酒店终止合同的权利)

  • 1. 在下列情况下,本酒店有权取消住宿合同:
    • (1)当认为客人可能在住宿期间从事或已经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 (2)当发现客人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a)至(c):
      • (i)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准成员,或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其他反社会势力有关联的人员。
      • (b)当公司或其他组织受黑帮组织或其成员控制时。
      • (c)公司高管中包含任何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公司。
    • (3)当客人可能给其他客人造成重大不便时,或者当客人说话或做某事给其他客人造成重大不便时。
    • (4)当客人患有特定传染病,或患有其他可能通过感染而传染的疾病时。
    • (5)当客人进行人身攻击(殴打、伤害)、心理攻击(威胁、诽谤、侮辱、辱骂)、要求跪拜,或任何其他行为,且满足该要求的方式或方法与该要求内容的合理性不符,或者当客人要求不公平的折扣、合同中未包含的交通,或其他超出合理范围的过度服务,或者当确定该客人曾在本酒店或其他酒店有过类似行为时。
    •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住宿的情况。
    • (7)除(5)外,当厚生劳动省条例(《酒店经营法》第5条“特定请求法”)规定的条款和都道府县制定的《酒店经营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适用时。
    • (8)在指定区域外吸烟、破坏消防安全设备,或违反酒店使用规则中禁止携带的物品(仅限于防火所必需的物品)。
  • 2. 如果酒店根据前款规定取消住宿合同,酒店不会向客人收取客人尚未享受的任何住宿服务费用。

第八条(住宿登记)

  • 1. 客人须在入住当天到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 (1)客人的姓名、年龄、地址和联系方式
    • (2)对于在日本没有住址的外国公民,需提供国籍、入境地点和入境日期以及护照复印件。
    • (3)出发日期和预定出发时间
    • (4)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 2. 如果客人打算使用除货币以外的方式支付第 12 条规定的费用,例如使用住宿券或信用卡,则必须在登记时按照前款所述提前出示这些凭证或信用卡。

第九条(客房使用时间)

  • 1. 客人可在下午3点至次日上午11点之间使用酒店客房。但是,对于连续入住多晚的客人,除抵达日和离店日外,可全天使用客房。
  • 2. 尽管有前款规定,本酒店仍可允许在前款规定时间以外使用客房。在此情况下,将收取额外费用。
  • 3. 此外,根据住宿计划等情况,可能会收取与前款规定不同的额外费用。

第十条(遵守使用规则)

客人酒店酒店必须遵守酒店内张贴的规章制度。

第11条(营业时间)

酒店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将在酒店网站和各处张贴的告示中公布。请注意,营业时间可能会根据需要临时调整,届时我们将及时通知您。

第十二条(费用缴纳)

  • 1. 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用明细如附录 1 所示。
  • 2. 前款所述的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应由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支付,或应酒店要求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代金券、住宿代金券、信用卡或其他等价方式。
  • 3. 即使客人选择不入住酒店已提供并可供入住的房间,酒店仍将收取住宿费。

第十三条(酒店的责任)

  • 1.酒店将对因履行或未能履行住宿合同及相关协议而给客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损失并非由酒店造成,则本条款不适用。
  • 2. 本酒店定期按照《消防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我们也投保了酒店责任险,以应对任何潜在的火灾或其他事故。

第十四条(无法提供合同约定客房的情况的处理)

  • 1. 如果酒店无法为客人提供其预订的房间,酒店将在征得客人同意后,尽可能安排客人入住条件相同的其他住宿。
  • 2. 尽管有前款规定,如果酒店无法为客人安排替代住宿,则应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金,该补偿金将用于抵扣损失金额。但是,如果无法提供房间并非酒店的原因,则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第十五条(寄存货物的处理等)

  • 1. 若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损坏或其他损失,酒店将予以赔偿,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然而,若现金或贵重物品系由客人寄存,且酒店要求客人说明其种类和价值而客人未能提供,则酒店将赔偿最高不超过15万日元的损失。
  • 2. 若客人携带至酒店但未在前台寄存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因酒店的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而遗失、损坏或遭受其他损害,酒店将酌情赔偿。但若客人未事先申报物品的种类和价值,除酒店存在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酒店最高赔偿金额为15万日元。

第十六条(客人行李或个人物品的存放)

  • 1.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入住前到达酒店,酒店仅在事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负责保管行李,并在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将行李交给客人。
  • 2. 若客人酒店后遗留行李或个人物品,酒店原则上会等待失主联系并询问其指示。如未收到失主联系,酒店将依据《失物招领法》及当地派出所的指示和指导,按照既定管理程序处理该物品。请注意,现金及贵重物品将在酒店保管7天(含拾获当日),之后移交至就近派出所。其他物品将在3个月后销毁。
    但是,食品和饮料、杂志、可能影响卫生的物品以及其他相当于垃圾的物品,即使仍在储存期内,也将在第二天被处理掉。
  • 3. 在前两款的情况下,客人行李或个人物品的安全保管责任,在第 1 款的情况下,应按照第 15 条第 1 款的规定执行;在第 2 款的情况下,应按照第 15 条第 2 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停车场的使用)

当客人使用酒店停车场或合作停车场,或使用酒店推荐的停车场时,酒店仅提供停车位和指引,不承担车辆管理责任。但若因酒店的故意不当行为或疏忽造成损失,酒店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客人的责任)

如果酒店因客人的故意行为或疏忽而遭受损失,客人应赔偿酒店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条款和条件的修改)

  • 1. 这些条款和条件构成《民法典》下的标准条款和条件,如果为了宾客的普遍利益或有合理的理由需要进行此类修改,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每一项规定进行修改。
  • 2. 本条款及细则如有任何变更,将在酒店网站上公布,并自公布时指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条款及细则变更时,我们将提供书面通知详细说明变更内容,或在您房间的电视上进行广播。

[附录 1]
住宿费用明细(与第2条第1款和第12条第1款相关)

客人应支付的总金额 住宿价格 ① 基本住宿费(房费(或房费+早餐))
② 服务费
额外费用 ③ 餐饮及其他使用费
④ 服务费
消费税
住宿税(仅限东京)
评论
  • 1. 基本住宿费和服务费将按我酒店制定的价格收取。
  • 2. 如果税法有所修改,则适用修改后的规定。

[附录 2]
违反合同的处罚(与第6条第2款相关)

收到取消住宿合同通知的日期。 20天前 9天前 前一天 当天 未到场
合同申请人数 一般的 最多9人 - 20% 50% 100% 100%
团体 10至29人 20% 30% 80% 100% 100%
超过30人 30% 40% 80% 100% 100%
(笔记)
  • 1. 各项中的百分比代表标准费用与基本住宿费用的比率。
  • 2. 如果合同期限缩短,无论缩短多少天,都将收取相当于第一天一天的违约金。
  • 3. 如果团体预订(10 人或以上)的一部分人取消预订,则在入住前 10 天(或预订被接受之日,如果预订日期晚于此),将按客人人数的 10%(如有小数则向上取整)收取取消费。
  • 4. 此外,酒店可能会对住宿套餐或特定团体规定不同的取消费用。

住宿规则

为确保宾客的安全和舒适,东京东武黎凡特酒店根据《住宿协议》第十条制定了以下使用条款。请您务必遵守。如您违反这些条款,我们可能被迫拒绝您的入住及使用酒店设施。
请注意,因不遵守这些规则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本酒店概不负责。

1. 关于客房的使用

  • 1. 请查看贴在您房间门后的疏散路线图。
  • 2. 入住期间,请务必从里面锁好门和门锁,尤其是在睡觉的时候。
  • 3. 当有人敲门时,请在门锁开启的情况下开门,或者通过猫眼查看。此外,如果您怀疑有入侵者,请勿随意开门,并务必联系前台。
  • 4. 禁止在易燃区域(尤其是床铺)和无烟客房内吸烟。请注意,如发现吸烟行为,我们将收取客房取消费用。
  • 5. 未经酒店许可,请勿在客房或走廊内使用任何明火、蜡烛或其他取暖或烹饪设备。严禁在客房内烹饪。
  • 6. 请勿在灯罩上晾晒衣物。
  • 7. 未经酒店许可,严禁将客房用于住宿以外的用途,如商业活动(展览等)。
  • 8. 未经酒店许可,请勿移动客房内的任何物品,也请勿将客房内的任何小件物品或家具带出房间。如有任何物品遗失或损坏,您可能需要赔偿实际损失。
  • 9. 请在大厅接待访客。
  • 10. 长期住宿合同不创设任何租赁权、住宅租赁权或《住房和建筑物租赁法》或其他与住房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11. 我们严禁接待除已登记客人以外的任何人。
  • 12. 未经父母许可,我们不允许未成年人留宿。

2. 客房房卡

  • 1. 入住期间离开房间时,请务必带上房卡并确保房门已锁好。
  • 2. 使用酒店的餐厅、酒吧等场所时,请向工作人员提供您的房卡或房间号。
  • 3. 离开酒店时,请务必将房卡归还前台。如遗失,您可能需要支付补办费用。

3. 贵重物品

  • 为了确保您在入住期间现金、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的安全,请使用房间内的保险箱或将其寄存在前台。

4. 委托给我们的物品

除非另有规定,您的物品将按以下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过后,物品将依法视为您不打算取回。*酒店客人和非客人寄存在前台的物品/1个月

5.失物招领处

遗失物品将保管 7 天(包括找到当天),之后将移交给最近的警察局。

6. 法案

  • 1. 入住时需缴纳房费押金。(押金包含房费、服务费和税费。)
  • 2. 您可以使用现金、代金券、住宿券、信用卡或酒店认可的任何其他付款方式支付住宿费用。即使在您入住期间,酒店也可能要求您结清账单。
  • 3. 如果付款人不是客人,而是由其他人支付,且未在指定日期前收到付款,我们将直接向客人索要付款。
  • 4. 对于在非酒店经营的商店购买的商品或在酒店外购买的商品,我们不予报销。
  • 5. 除了法定税费外,账单上还会加收服务费,因此我们婉拒任何小费。

7. 请勿携带任何物品或从事任何可能干扰酒店其他客人的行为。

  • 1. 狗、猫、小型鸟类和其他宠物。
  • 2. 易燃或可燃材料。
  • 3. 任何散发恶臭或有毒的物品。
  • 4. 法律禁止持有的其他任何物品。
  • 5. 赌博、恐吓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或任何冒犯或妨碍其他顾客(包括制造噪音)的行为或言语。
  • 6.穿着睡衣、拖鞋等离开房间。
  • 7. 分发广告和宣传材料、销售商品、招揽等。

酒店预订服务条款及细则

第一条 使用条款

使用东武酒店东京黎凡特分店提供的互联网住宿预订系统(以下简称“本服务”)的顾客(以下简称“顾客”)同意遵守本使用条款,并按本服务使用本服务。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这些条款和条件仅适用于使用此服务。预订确认后,您将受住宿条款和条件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三条 客户使用环境

一般而言,如果您使用的电脑不支持日语,本酒店无法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且不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此外,即使使用支持日语的电脑,服务也可能无法正常运行,具体取决于您电脑的设置,上述情况同样适用。

第四条 用户信息登记

使用此服务预订酒店时,客户需要注册用户信息,例如电子邮件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和密码(以下简称“用户信息”)。除必需信息外,是否注册其他信息完全由客户自行决定。

第五条 密码管理

顾客有责任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防止他人知晓,并需定期更改密码。因密码管理不善、密码滥用或第三方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顾客均需承担责任,酒店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第三方住宿预订

如果顾客为他人(而非自己)预订房间,则必须事先获得酒店的同意,才能向酒店提供与该第三方相关的任何个人信息。

第七条 用户信息的使用范围

用户在此服务中注册的信息仅用于酒店预订,入住时将按照法律规定在宾客登记簿中填写所需信息。此外,在用户注册时选择“允许接收直邮邮件”的用户可能会收到来自本酒店和东武酒店集团共享用户信息。

第八条 用户信息的更改和删除

如果客户的注册用户信息(例如电子邮件地址)发生任何变更,则必须更新这些信息。此外,如果客户停止使用此服务,则必须删除其注册用户信息。原则上,这些操作应由客户自行通过网站上列出的指定网址完成。
如果已注册信息的顾客超过一年未使用本服务,本酒店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其用户信息。

第九条 用户信息的共同使用

我们的酒店将与东武酒店集团旗下使用同一预订系统的其他酒店共享用户信息。
将共同利用用户信息的东武酒店集团包括万豪银座东武酒店、东京黎凡特东武酒店、成田东武酒店酒店、宇都宫东武大酒店、涩谷东武酒店、川越东武酒店、品川东武酒店、上尾东武酒店、日光湖畔酒店、仙台国际酒店、札幌东武酒店和东武铁道株式会社。

第十条 安全措施

本服务在注册和申请页面传输数据时采用SSL加密和其他安全措施,但无法保证绝对安全。此外,发送给客户、酒店客人和酒店的预订确认邮件将不会加密。

第11条 个人信息保护

当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您注册为用户的个人信息将仅用于运营我们酒店提供的“本服务”。
您注册的用户信息将归我酒店所有,我们可能会在提供本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根据第 9 条的规定,向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和与我们共享信息的其他方披露该信息,您同意这一点。
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将根据酒店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妥善处理,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除本使用条款中明确规定的第三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但是,在以下任何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 (1)如果客户已同意
  • (2)当为了保护客户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必须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且难以获得客户的同意时。
  • (3)当为了改善公共卫生或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需要向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且难以获得客户的同意时。
  • (4)当法院、检察机关、警察、律师协会、消费者中心或其他具有类似权限的组织要求披露时。
  • (5)如果将来由于合并或其他原因,酒店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则该信息将提供给继承该业务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设立保留地

通过此系统进行的预订,在客户电脑上显示预订完成页面后即视为已确认。但是,对于候补名单申请和咨询预订,酒店发送预订接受通知后,预订才视为已确认。

第十三条 取消和更改预订

原则上,顾客应自行负责取消或修改通过此系统进行的预订。但是,如果顾客因外出或其他原因无法使用此服务,则应直接联系酒店。
如果您取消预订,您可能需要支付取消费用,具体费用请参见我们酒店的条款和条件。

第十四条 住宿费的支付

一般而言,客人需在办理入住时支付通过此服务预订时显示的住宿费用。如果住宿费用不包含当地税费、服务费等,则需与住宿费用一并支付。

第十五条 会员折扣

通过此系统预订时,一般情况下您无法使用会员机构提供的任何额外折扣。此外,根据预订价格,我们可能会拒绝向您提供其他公司里程计划的积分;希望获得积分的顾客应提前与酒店确认。

第十六条 禁止事项

若顾客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酒店有权拒绝其使用本系统并删除其用户信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酒店对顾客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 (1)一个人预订多个房间,但并没有打算过夜。
  • (2)当确定存在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顾客、第三方或酒店的版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时。
  • (3)当认为该人在逗留期间有从事违反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的风险时。
  • (4)当认为该人有实施犯罪行为或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行为的风险时。
  • (5)当确定存在与服务相关的任何商业活动,或任何旨在为该等活动做准备的活动,而该等活动未经酒店批准时。
  • (6)当认为该人有从事任何可能干扰本系统运行的行为的风险时。
  • (7)当认为系统有损坏的风险时。
  • (8)当密码被非法使用或存在被非法使用的风险时。
  • (9)当某人向酒店作出虚假声明或通知时。
  • (10)当通过本系统或与本系统相关的途径使用或提供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或者存在此类行为的风险时。
  • (11)当寻求住宿的人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相关的组织或个人,或者任何其他反社会势力。
  • (12)当寻求住宿的人是受黑帮或黑帮成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时。
  • (13)当寻求住宿的人是公司,并且该公司的一名官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成员时。
  • (14)当确定存在其他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
  • (15)酒店认为客人可能从事酒店认为不适当的任何其他行为的任何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 暂停服务

如遇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或存在发生此类事件的风险,或酒店系统进行例行或紧急维护,或酒店电信设备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况,酒店可酌情决定中断或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如根据前款规定中断或暂停提供本服务,酒店将通过酒店认为适当的方式提前通知,例如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但此规定不适用于紧急情况。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本酒店均不对因服务中断或暂停而给顾客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免责声明

对于以下任何与本服务相关的情况,酒店酒店承担责任。

  • (1)客户因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本服务的延迟、变更、暂停或终止,通过本服务注册的用户信息的丢失,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其他损失。
  • (2)如果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对其他客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

如果顾客与其他顾客或第三方发生纠纷,顾客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纠纷,且不得给酒店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害。

第十九条 对条例的修改

酒店保留在必要时更改这些规则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修订后的规则自发布在网站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规则如有任何更改,仅修订后的规则有效,之前的规则将失效。

第二十条 法律准备

除非另有规定,本服务的使用、所发布信息的解释和适用以及本使用条款均受日本法律管辖。因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东京地方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专属管辖。
这些条款和条件将于2005年4月1日(日本标准时间)生效。

宴会厅使用条款

为确保宾客的安全和舒适,东京东武黎凡特酒店根据《住宿协议》第十条制定了以下使用条款。请您务必遵守。如您违反这些条款,我们可能被迫拒绝您的入住及使用酒店设施。
请注意,因不遵守这些规则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本酒店概不负责。

1. 宴会时间及额外房间费用的处理

宴会厅等场地的使用时间,从开始到结束(包括准备和撤场时间),即为标准费用时间(以下简称“宴会时间”)。如超出宴会时间,将按超出部分收取额外费用。但请注意,根据场地后续使用安排,我们可能无法满足延期要求。

2. 确认付费用户数量

请于宴会或其他活动日期前两天中午12点前告知酒店工作人员最终付费宾客人数(以下简称“付费宾客”)。逾期未告知,所有安排将照常进行,即使当日实际到场人数少于最终付费宾客人数,您仍需按最终付费宾客人数收费。

3. 存款

预订宴会或其他活动时需要缴纳订金。订金金额由酒店根据宴会总费用确定(最低订金为5万日元)。

4. 预付款和结算

一般而言,酒店提供的预估金额必须至少在宴会日期前10天以现金支付。任何剩余款项,包括预付款后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都将在宴会当天结算。

5. 取消费用

如果您因自身情况取消或更改已签订合同的宴会或其他活动的日期,则适用以下取消或日期变更费用。

【一般宴会取消手续费】

取消日期 取消费用 变更费
申请日期前最多 61 天 将收取预订费的50%加上实际费用。 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60 至 31 天前 将收取100%的预订定金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 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30 至 8 天前 预估成本的 50% 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宴会等活动的预估费用的 30%,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从7号到前一天 将按预估成本的 80% 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进行结算。 宴会等活动的预估费用的 50%,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当天 将收取预估价格的100%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宴会等活动的预估费用的 100%,加上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
  • * “实际支出和杂项费用”是指安排外部承包商服务时产生的所有费用。
  • *不含服务费。

【展览取消手续费】

取消日期 取消费用
60天至8天前 预订房费的50%
7 至 2 天前 预订房费的 80%
前一天或当天 预订房费的100%
  • *不含服务费。

6. 装饰、娱乐等方面的安排

宴会及其他活动相关的装饰、花艺布置、音响灯光、娱乐表演、礼品及宴会陪同人员等服务,我们将通过酒店指定的供应商安排。如果您希望直接联系酒店指定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请务必提前与酒店许可后再进行安排,以确保宴会厅及其他场地的顺利运作。(请勿在未事先获得酒店许可的情况下直接联系供应商。)

7. 给您直接要求的承包商的指示。

经酒店批准,酒店将指示客人直接雇佣的承包商,按照一定的规则,在考虑酒店美观、人流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宴会等相关装饰、娱乐等酒店和材料的运送和拆除,以及标牌等的尺寸、安装方法、位置和安装时间等。

8. 损害赔偿

宾客(包括宾客一方的所有人员)以及宾客直接雇佣的任何承包商均须注意保护酒店设施、固定装置或设备,避免损坏或弄坏。如发生设施、固定装置或设备损坏或弄坏的情况,酒店指定的承包商将负责维修,但宾客须承担所有费用(包括赔偿金)。

9. 禁止事项

以下物品禁止携带,请勿携带。

  • ① 携带犬类(导盲犬、助听犬、服务犬等除外)、猫、小型鸟类、其他宠物、牲畜等入境。
  • ② 带入或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
  • ③ 携带散发恶臭(或浓烈香味)的物品。
  • ④ 赌博或任何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或任何给其他顾客造成不便的言语或行为。
  • ⑤ 未经许可移动或使用任何设备。
  • ⑥ 用于非预期用途,以及在场馆外进行的工作或活动。
  • ⑦ 将场地部分或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
  • ⑧ 任何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或酒店认为不适当的任何行为。

10. 取消

在下列情况下,我酒店保留拒绝宴会厅预订或取消现有宴会合同的权利:

  • ① 如果申请人(承包商)或参加者是犯罪集团成员、与犯罪集团有关联的犯罪集团成员或其关联人员,或者属于其他反社会势力,或者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和道德行为的风险,或者酒店认为他们可能会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
  • ② 当对宴会等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
  • ③ 当宴会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况而无法使用时。
  • ④ 当违反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规定时。

11. 预订截止日期

当您申请预订时,我们通常会设定以下预订截止日期。
请在下方截止日期前告知我们活动是否已安排举行。

  • 对于提前 3 个月以上的预订,期限为自临时预订之日起 15 天。
  • 对于提前不到 3 个月进行的预订,期限为自临时预订之日起 7 天。

餐厅条款及细则

1. 销售

酒店餐厅的营业时间将在告示牌和宣传册上公布。请注意,营业时间可能会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有所变更,餐厅也可能暂停营业。如有此类情况,我们将通过适当方式通知您。

2. 禁止事项

  • ① 赌博或任何其他扰乱公共秩序或给其他顾客造成不便的行为。
  • ② 携带易燃或可燃物质等危险物品入境。
  • ③ 携带狗、猫、小型鸟类、其他宠物或牲畜(导盲犬或辅助犬除外)入境。
  • ④ 带入散发恶臭的物品。
  • ⑤ 搬运酒店家具和设备。
  • ⑥ 将服务用于预订时未说明的用途。
  • ⑦ 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拒绝服务和取消预订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保留拒绝提供服务(包括预订)的权利。此外,如果预订完成后发现存在上述任何情况,我们保留取消预订的权利。

  • (1)如果任何用户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 ① 根据《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不公正行为法》(1991 年第 77 号法律)指定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或其相关人员,或其他反社会势力(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等”)。
    • ② 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其成员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 ③ 公司或其成员的官员包括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等。
    • ④ 被认为可能从事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和道德行为的人。
  • (2)当您有行为被认为给本酒店其他客人造成不便时。
  • (3)当某人通过暴力、威胁、勒索或恐吓向酒店或其酒店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提出超出合理范围的不合理负担,或者确定某人以前曾从事过类似行为时。
  • (4)当您违反本餐厅使用条款时,或者当酒店认定您有违反本餐厅使用条款的风险时。
  • (5)当酒店确定不能允许使用酒店时。

4. 免责声明

  • ①酒店对餐厅出售的超过保质期的外带食品(如蛋糕)概不负责。
  • ② 如果您有任何过敏症,请在预订时提前告知我们。如果您未告知我们,您将自行承担过敏反应的风险。
  • ③ 菜单可能会根据食材供应情况和其他情况而有所改变。

5. 损害赔偿

请您务必小心,避免故意损坏或破坏餐厅的任何设施、设备等。
如果设施、设备等发生任何损坏,餐厅将提供维修说明,您需要及时维修或赔偿等额款项。

6. 最终确认您的预订人数

请在预订日期前一天晚上7点前联系餐厅工作人员,告知我们您希望准备的食物数量和其他菜品。
从那时起,所有安排都将完成,因此即使参加人数减少,您仍需按确认人数付费。

7. 关于取消团体预订

【团体预订取消手续费】

取消日期 取消费用
预订日期前 7 至 3 天 申请费的20%。
最多可在预订日期前 2 天提交 申请费的50%。
活动前一天 申请费的80%。
活动当天 申请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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